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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校园信息发布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12-08浏览次数:106

       为进一步规范校园文化秩序,优化育人环境,确保校园信息发布规范有序,根据《中共四川轻化工大学委员会贯彻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2019年修订)》《中共四川轻化工大学委员会贯彻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四川轻化工大学校园文化建设与阵地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校园信息发布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范围

       校园信息主要指通过校园电子屏、橱窗、宣传栏、黑板报、文化墙、展架展板、海报喷绘、楼宇电视等线下途径,或通过校园网、部门门户网站、微信、微博、公众号、朋友圈、师生群等线上平台,所发布的与宣传思想文化相关的信息。

       二、工作原则

       (一)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慎始如终、行稳致远,认真做好校园信息发布管理工作。

       (二)校园信息发布要坚持党性原则,弘扬主旋律,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正面宣传、积极引导,服务我校改革发展总体部署要求,服从我校校园文化建设和校园环境综合治理需要,创造良好的育人氛围和人文环境。

       (三)校园信息发布的平台实行属地管理、“谁审批、谁监管”、“谁建设、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属于党委宣传部的信息发布平台由党委宣传部负责管理,其它信息发布平台由相应单位负责管理,党委宣传部负责指导与监督。

       (四)各单位对所属所管所办的信息发布内容负主体责任,采取“分级审核、先审后发”流程,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加强各类信息稿件采、编、审、签、发等各环节的全流程管理,层层把关,排除隐患,严防错漏问题发生。

       三、信息内容

       (一)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党和国家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要节庆日宣传与氛围营造等。

       (二)学校党委重大战略部署,办学指导思想与办学特色等,学校重大活动、重大事件通知公告等;

       (三)学校及各单位重要新闻发布、重要学术报告、校园文化活动预告信息等;

       (四)重要展演活动和获奖信息;

       (五)涉及全校师生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重要信息;

       (六)经审批认可的其他重要信息。

       四、管理规范

       (一)加强意识形态审核把关

       1.坚持正确导向。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贯彻落实到信息采编的各个环节,自觉抵制防范各类涉密、有害、错误、虚假信息传播。

       2.严格审核把关。高度重视信息发布审核工作,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程序。对所属平台信息发布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加强完善内容审核把关,杜绝粗疏错漏现象。

       3.强化责任落实。严格执行信息发布的程序、规定,强化岗位责任落实,各级各类平台的信息发布审核材料需存档备案备查。

       (二)信息发布内容规范安全

       1.各单位校园信息发布需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有关法规和《四川轻化工大学新闻宣传保密规定》,严禁传递和发布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信息中的图片和视频,如果涉及生产场所、研发环境等敏感内容,应采用马赛克等处理方式防止泄密。不能使用网络工具处理图片和视频。

       2.各级各类平台严禁发布含有反动、破坏国家安全统一、破坏国家主权及领土完整、破坏社会稳定,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歪曲党史、国史、军史,消解主流价值,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侮辱诽谤他人,宣扬邪教迷信,宣扬宗教、种族歧视等信息,或法律法规禁止出版发行的书籍、音像制品、视频、文件资料的信息。

       3.涉政信息用词必须严谨规范,相关人员应通过党和国家官网加强学习,如人民网、新华社的相关消息,从而了解准确的用词、用语,准确掌握各类易错点、问题点,建立“问题库”,确保不犯相同的错误。

       4.信息发布应加强舆情风险预研判,建立有效的危机管理体系,包括应对危机的预案和措施等,若发现已发布的信息存在错误,即行即改,第一时间予以更正。造成不良影响的,报备学校,注重信息公开、以事实为依据,及时与公众沟通,依规消除不良影响。

       (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1.对外信息发布内容的文字只能用免费的字体,例如:宋体、楷体、仿宋、黑体、隶书。凡是有前缀的比如华文、方正、汉仪等字体为收费字体,请勿使用,避免字体侵权风险。

       2.各类信息所使用图片应尽量自行拍摄,请勿使用无法确认是否侵权的网络图片。制作视频、课件的背景音乐应采用不向公众收取费用的音乐,避免侵权。

       3.各单位宣传画册、视频委托校外企业制作时,应在合同中约定,如果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校外制作方全部承担。

       4.在各类信息发布中,应规范使用校名、校徽、校旗、院旗等校园文化标识,各单位形象标识系统应与学校风格保持一致,颜色、大小、字体应统一规范,并需在标识系统中彰显学校标识元素,与校园环境和谐统一。

       五、工作要求

       加强校园信息发布管理工作,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要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指引,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更好担负起新的文化使命,不断开创新时代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新局面,让党的旗帜始终在宣传思想文化战线高高飘扬。